实时:刷单涉及多宗罪,不是想刷就能刷

长江日报 2023-03-28 13:16:07

长江日报3月28日讯3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,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庭长李迎久做客长江日报“周二之约”问法官专栏,为网友直播讲解部分电商以虚构交易、虚构点击量等“刷单”方式,提高排名、吸引顾客现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。

图为直播现场。记者杨涛 摄


(资料图)

网友问:刷单是否涉嫌虚假广告?

法官答:根据刑法第222条规定,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,情节严重的,构成虚假广告罪。

网友问:刷单算诈骗吗?

法官答:专门为了刷单恶意注册账号的人,或者原系正常经营或运营的商户、个人,后来沦为长期恶意刷单的人,如果其刷单行为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数额标准,且行为人主观上系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,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网友问:刷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?

法官答:刷单行为在刑事上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、虚假广告罪、破坏生产经营罪、敲诈勒索罪、诈骗罪等。

直播结束后,李迎久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轮值两周,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问。

(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邱实 张粤 余雅晨)

【编辑:金鑫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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